1.勞動合同的主體是特定的。
2.勞動合同的內容具有勞動權利和義務的統壹性和對應性。
3.勞動的對象是單壹的,即勞動行為。
4.勞動合同具有承諾、補償和雙向合同的特征。
5.勞動合同往往涉及第三方的物質利益。
雇傭合同,即“雇傭合同”。壹方(員工)向另壹方(雇主)提供勞動從事某壹類工作,另壹方提供工作條件和勞動報酬的協議(或合同)。雇傭合同存在於個人之間。雇傭合同的目的是提供勞務,合同的客體是雇主對受雇人勞動行為的支配。
勞動合同的功能
1,勞動合同是建立勞動關系的基本形式。
將勞動合同作為建立勞動關系的基本情形,是世界各國的通行做法。這是因為分娩過程非常復雜,千變萬化。
不同行業、不同單位的合同制工人在勞動過程中的權利和義務是不同的。國家法律法規只能規定性的問題,無法規定雙方的具體權利義務,這就需要簽訂勞動合同,明確權利義務。
2.勞動合同是促進勞動力資源合理配置的重要手段。
用人單位可以根據業務深度或工作需要,確定錄用勞動者的條件和方式,簽訂不同類型、不同期限的勞動合同,充分發揮勞動者的專長,合理使用勞動力。
3、勞動合同有利於避免或減少勞動爭議。
勞動合同明確規定了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權利和義務,對合同雙方既是保障又是約束,有助於提高雙方履行合同的自覺性,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利、嚴格履行義務。因為勞動合同的訂立和履行有利於避免或減少勞動爭議的發生,穩定勞動關系。
以上內容參考百度百科-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