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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招標多少服務項目?

法律分析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某機電產品項目:壹次性采購的某產品合同估算價在654.38+0萬元以上。2.施工項目: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2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重要設備、材料和其他貨物的采購;單個合同估算價在100萬元人民幣以上;勘察、設計、監理等服務的采購;單個合同估算價在50萬元以上的;項目總投資超過3000萬元。3.政府采購項目:政府采購限額標準為:單項或批量金額在50萬元以上的貨物和總金額在60萬元以上的工程項目。公開招標金額的標準為:單次或批量采購金額在654.38+20萬元以上的政府采購貨物或服務、采購金額在200萬元以上的工程項目。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三條* * *下列建設工程,包括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的采購,必須進行招標: (壹)大型基礎設施、公用事業等關系社會利益和公共安全的項目;(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由國家融資的項目;(三)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貸款、援助資金的項目。前款所列項目的具體範圍和規模標準,由國務院發展計劃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報國務院批準。法律或者國務院對必須進行招標的其他項目的範圍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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