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歲的保姆在閃婚拿到房產後換鎖失聯。78歲的陳大爺雇了67歲的康阿姨在家當保姆。康阿姨做了三個月保姆後,雙方登記結婚。陳大爺立了遺囑,康阿姨繼承他名下的房產。
但之後康大媽私自拿走房產證,更換了房子的鎖,然後就失聯了,這無疑讓陳大爺無法接受。
這種情況有點像生活中的騙婚,但是七八十歲了,用這種方式騙取財產,實在是讓人無法接受。
爺爺可以選擇向法院起訴,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他也是這麽做的。康大媽換鎖消失後,陳大爺向法院遞交訴狀,訴請法院離婚,並立即再次公證,撤回之前的遺囑。
該案已由法院審理。法院審理後,認定雙方感情破裂,準予離婚。康大媽要求的賠償及精神損害賠償,法院不予接受。陳大爺自願支付的人道主義款,法院予以支持。
陳大爺通過法律手段維護了自己的合法權益,挽回了財產上可能的損失,對他來說無疑是壹件幸運的事情。其實這件事也警示我們,以財產為代價的戀情其實並不靠譜,隨時可能從戀愛中的兩個人變成原告和被告。
在這個已經被物質腐蝕的時代,我們還是應該相信愛情的存在。但是,在現實生活中,無論愛情能不能來到我們身邊,我們還是要對自己有清醒的認識,否則可能只會是錢和人的雙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