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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財產轉移給子女的最新規定

關於父母財產轉移給子女的最新規定如下:

1.法定繼承人繼承土地、房屋所有權,不征收契稅;

2.非法定繼承人根據遺囑繼承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所有權,屬於贈與,應收契稅;

3.法定繼承人有且僅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如何將房子過戶給孩子需要以下信息:

1,被繼承人死亡證明;

2.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需要房屋的產權證或其他證件;

3、戶口簿或其他能證明被繼承人與法定繼承人之間親屬關系的文件;

4.房產證過戶需要繼承人的身份證明。

總結壹下,父母把房子留給子女的方式有三種,分別是繼承、贈與和買賣。無論當事人選擇繼承、贈與還是買賣,都要繳納評估費,評估費等於評估價乘以0.5%。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後生效;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可以不登記。

第210條

不動產登記由不動產所在地的登記機構辦理。國家實行不動產統壹登記制度。統壹登記的範圍、登記機構和登記方式由法律、行政法規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屋登記辦法》第三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當事人應當在相關法律文書生效或者事實發生後申請房屋權屬轉移登記:

(壹)買賣;

(2)互通立交;

(3)贈與;

(四)繼承和遺贈;

(五)房屋分割、合並,導致所有權轉移的;

(六)以住房投資入股;

(七)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分立、合並,導致房屋所有權轉移的;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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