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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術企業的認定範圍

高新技術企業的認定領域包括生物、醫療新技術;電子信息技術;航空航天技術;新材料技術;高技術服務業;新能源和節能技術;資源和環境技術;以及傳統產業的高新技術改造。

法律依據

第十壹條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

作為高新技術企業,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壹)企業申請認定時必須註冊壹年以上;

(二)企業通過自主研發、受讓、捐贈、並購等方式取得對其主要產品(服務)起核心技術支撐作用的知識產權的所有權;

(三)在企業主要產品(服務)中起核心支撐作用的技術屬於“國家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範圍;

(四)從事R&D及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於10%;

(六)過去壹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同期總收入的比例不低於60%;

(七)企業創新能力評價應符合相應要求;

(八)企業申請認定前壹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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