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撫養子女的法律規定:
1歲及兩歲以下的孩子壹般與父母同住;
2.父母雙方同意不滿兩歲的子女隨父生活,對子女健康成長沒有不利影響的,可以準許;
3.父母雙方對10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有爭議的,應當考慮子女的意見。
二、子女撫養費的計算標準如下:
1.如果有固定收入,撫養費的數額壹般可以按照月收入的20%到30%支付。撫養兩個以上子女的負擔,比例可適當提高,但壹般不超過月收入的50%。這裏的工資總額應該包括工資和相對固定的獎金。
2.如果沒有固定收入,贍養費的數額可以根據當年的收入或者同行業的年平均收入,比例同第壹點。
3、對於存在特殊情況的,如民營企業家、殘疾兒童,應適當考慮增加或減少;應該從孩子的實際需求出發。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二十六條,父母對未成年子女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成年子女有贍養、幫助和保護父母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