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契稅。法定繼承人繼承房產,免征契稅;非法定繼承人根據遺囑轉讓房屋所有權的,需要繳納契稅;
2.印花稅,包括合約印花稅和權證印花稅;
3.營業稅。房產證已過5年,可免;房產證未滿5年,需要征收;
4.個人所得稅。下列三種情況免征個人所得稅:
(1)房產所有人將房產無償贈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
(二)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贈與負有直接贍養或扶養義務的贍養人或扶養人;
(三)房屋產權所有人死亡後依法取得的房屋產權的法定繼承人、遺囑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
辦理繼承轉移登記過程中需要支付的其他費用:
1.轉移登記費,標準為住宅每棟80元,非住宅每棟550元。此外,根據所選擇的程序,可能需要公證或法律費用。
2.如果房產繼承後出售,屬於二手房買賣,需要按照二手房買賣的規定納稅。對於賣方來說,取得房產產權證時間不足2年的,需要繳納1%的個人所得稅和5.6%的增值稅;取得房產產權證時間超過2年的,需要繳納1%個人所得稅;取得房地產權證的時間超過5年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六十壹條。
繼承人應當以所繼承的遺產的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的部分,由繼承人自願償還。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可以不承擔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的責任。
第163條
既有法定繼承又有遺囑繼承和遺贈的,法定繼承人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法定遺產實際價值的部分,由遺囑人和受遺贈人按照收益比例清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