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父母離婚,是口頭協議還是法院協調離婚?如果是口頭離婚,母親的行為並不違法。只能說她沒那麽關心自己的孩子,那是另壹回事。
如果離婚是法院協調的,並且有相關規定,離婚後父母對子女有自己的責任和義務,那麽就要看母親是否履行了法律規定的相應責任和義務。如果不是,她的行為就是違法的;如果她這樣做了,她的行為就是合法的。
標題關於母親不要孩子,不關心孩子的描述,並沒有說明她是否盡到了法院賦予她的責任。
第二,父母離婚,母親不要孩子,不關心他們的事。孩子合法判給誰?如果孩子合法判給父親,母親沒有責任劃分,母親不違法;如果沒有履行職責分工,就是違法的。
如果只是母親直接離開婆家,直接不想要孩子,不關心孩子的生活,那就不違法,因為她沒有通過法律途徑約束自己的行為;如果是雙方協商離婚,要看是否有紙質證明,證明上是否註明母親離開後應承擔的責任。如果沒有紙質文件,也沒有註明母親應該承擔的責任,但是雙方都取得了離婚證,母親的這種行為並不違法。
再次,問題標題模糊,只寫明母親不理孩子,沒有寫明母親是否每月按時支付撫養費。如果母親只是在生活上不關心孩子,不定期回來看望孩子,不按時給孩子支付相應的撫養費,那麽母親的行為是合法的。
無論如何,當妳們相愛的時候,不管是哪個家庭,生了寶寶之後,妳們都是壹地雞毛,承受不了養孩子的瑣碎和辛苦,或者因為其他原因離婚。離婚沒有錯,但是父母雙方都應該給孩子同樣的愛和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