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如果父母壹方或雙方是中國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國並具有中國國籍,但父母壹方或雙方是中國公民並定居在外國,本人出生時具有外國國籍,但不具有中國國籍。曾經擁有中國國籍的外國人,有正當理由可以申請恢復中國國籍;被批準恢復中國國籍的,不得保留外國國籍;中國國籍的取得、喪失和恢復必須辦理申請手續,但第九條規定的除外。未滿十八歲的人可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代為申請;接受國籍申請的機關在國內是當地的市、縣公安局,在國外是中國的外交代表機構和領事機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
第四條父母雙方或壹方是中國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國並具有中國國籍。
第五條父母或其中壹方是中國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國並具有中國國籍;但如果父母壹方或雙方是中國公民,並已在外國定居,出生時就有外國國籍,但不會有中國國籍。
第六條父母無國籍或國籍不明,定居中國。我出生在中國,擁有中國國籍。
第七條外國人或者無國籍人,願意遵守中國憲法和法律,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可以申請加入中國國籍:
第壹,中國人的近親;
第二,定居中國;
3.還有其他正當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