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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父母可以領養嗎?

法律分析:如果有法定情形,父母可以收養。法律明確規定可以收養下列未成年人:1,失去父母的孤兒;2.找不到有親生父母的未成年人;3.父母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的子女。所以,如果父母確實無力撫養孩子,可以把孩子領養出去,這是允許的。父母收養子女外出後,應當到民政部門辦理收養登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93條。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養:

(壹)失去父母的孤兒;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的子女。第壹百零五條收養應當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收養關系自登記之日起成立。

收養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辦理登記的民政部門應當在登記前予以公告。

收養關系當事人願意簽訂收養協議的,可以簽訂收養協議。

收養關系當事人或者壹方要求辦理收養公證的,應當辦理。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應當依法進行收養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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