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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將財產贈與子女的新政策

法律解析:父母無償贈與子女財產的新政策是,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房屋、土地的所有權原屬於夫妻壹方,但變更為夫妻雙方共有或另壹方所有,雙方同意或變更* * * *份額的,免征契稅。父母子女間贈與時,雙方持身份證、房產證、直系親屬證明等材料到住房保障局大廳辦理過戶手續。私房贈與契稅的標準是受贈人繳納3%,然後房產過戶,按照正常房屋買賣計算稅款。

法律依據:《部機關房屋登記辦法》第十三條* * *有房屋的,由* * *和* *雙方申請登記。* * *如有房屋權屬變更登記,可由相關* * *申請。但如果* * *有* * *所有人的性質或份額發生變化,則應由* * *所有人* *提出申請。

第二十五條房屋登記機構應當根據房屋登記簿的記載,向權利人出具房屋權屬證書。房屋所有權證是權利人享有房屋權利的證明,包括《房屋所有權證》和《房屋他項權證》。登記的房屋為* * *所有的,房屋登記機構應當在房屋所有權證上註明“* * *所有”字樣。預告登記、在建工程抵押權登記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事項記載於房屋登記簿後,由房屋登記機構發放登記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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