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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緩釋與風險補償的區別

不同特點:風險控制/緩釋是商業銀行通過采用分散、對沖、轉移、規避和補償等策略以及合格的風險緩釋工具,對已識別和可計量的風險進行有效管理和控制的過程。風險補償主要是指預先(損失發生前)對承擔風險的價格補償。

風險緩解的目的是減少未來可能風險的影響。商業銀行使用的緩釋工具應當能夠大幅降低風險。抵押擔保是典型的風險緩釋措施,風險緩釋通常貫穿於銀行的日常經營活動中。風險轉移是指銀行將其自身的風險暴露轉移給第三方,包括出售風險頭寸、購買保險或進行對沖交易(如互換和期權)。

風險緩解原則

合法性原則。信用風險緩釋工具應符合國家法律法規,以確保實施。

有效性原則。信用風險緩釋工具應程序完備,具有代償能力,易於實施。

謹慎原則。商業銀行應考慮使用信用風險緩釋工具可能導致的風險因素,保守估計信用風險緩釋效果。

壹致性原則。商業銀行采用自行估算的信用風險緩釋貼現因子的,應當對所有符合使用該貼現因子要求的信用風險緩釋工具使用該貼現因子。

獨立原則。信貸風險緩釋工具和債務人風險之間不應存在實質性的正相關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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