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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上訴持續多長時間?

法律分析:離婚案件屬於簡易程序案件,壹般壹個月內開庭,三個月內審結。壹方提起訴訟的,在七日內立案,起訴書自立案之日起送達被告。被告將於15日提出答辯狀,人民法院將於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送達原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壹百二十五條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起訴狀之日起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答辯書應當寫明被告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和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被告不提交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的審理。

第壹百二十三條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法享有的起訴權。符合本法第壹百壹十九條的訴訟,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不予受理;如果原告不服裁決,可以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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