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與子女所欠債務之間不存在法律上的利益關系。父母欠下的債務,應當由父母以自己的財產償還,子女自願為父母償還,不受法律約束。從法律上講,子女沒有義務替父母還債。
如果妳繼承了父母的遺產,妳就有義務償還債務。
過戶到孩子名下的財產(只要是屬於父母的)都要先還,孩子不承擔個人財產的債務。
父母對剩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即債權人可以要求其父親或母親償還全部剩余債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六十二條。
遺產已分割,債務未清償時,有法定繼承和遺囑繼承、遺贈的,法定繼承人先以其收入清償債務;不足清償時,剩余債務由遺囑繼承人、受遺贈人按照收益比例清償;只有遺囑繼承和遺贈的,由遺囑繼承人和受遺贈人按照收益比例償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