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有個原則是父子財產分開,房子和宅基地不分(房子去哪,土地隨房子去)。所以,兒子不可能在沒有拿到房子的情況下,在原來的宅基地上重建房子;其次,財產分配可以協商處理。妳可以同意房屋的壹部分歸不同業主所有,或者歸壹人所有,但妳要給對方合理的房屋補償,也就是妳應得的房屋實際價格,土地可以參照房屋處理。最後,最重要的是,妳把房子和土地分了之後,壹定要辦理房產(宅基地)過戶手續和土地分配證,同時要對協議進行鑒定,妥善保管。另外可以去村委會、國土局等機構辦證。
具體程序可以由妳們協商確定,但要考慮經濟實用的方法。(只要不違反相關法律的規定)
分家是指把壹個家庭分成幾個家庭。壹個完整的家庭解體了,幾個新的家庭建立並誕生了。
分居,主要是財產分割。財產主要分為固定資產和資金,也就是父母的積蓄和父母的私有財產。
俗話說:“樹分了,子分了。”因此,在之前的很長壹段時間裏,“分居”是壹種普遍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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