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個人信息保護法》第五十五條
如果個人同意處理個人信息,該個人有權撤銷授權。所以即使妳簽了借款合同,債權人也有權將妳的欠款信息委托給第三方公司催收,妳也可以請求撤銷授權,不能拒絕。
2.《個人信息保護法》第二十三條。
個人信息處理者將其處理的個人信息提供給其他個人信息處理者時,應當告知個人接收者的姓名、聯系方式、處理目的和方式,並征得個人同意。也就是說,如果米行委托第三方收款,就要把第三方的信息告訴妳,並取得我的同意。
3.70 .商業銀行管理辦法。
特殊情況下,確認所欠金額超過持卡人還款能力,持卡人仍有還款意願。發卡行可與持卡人平等協商,達成個性化還款協議,最長不超過5年。
4.互聯網自律公約第13條。
討債對象應符合法律法規的相關要求,不得騷擾無關人員!
5.互聯網自律公約第16條。
催收人員與債務人及相關當事人溝通時,應當使用禮貌用語,不得以恐嚇、威脅、辱罵以及違反公序良俗的語言或行為恐嚇債務人及相關當事人。
6.互聯網自律公約第18條。
催收人員不得泄露債務人的個人信息,如負債、魚日期、違約情況等。對債務人以外的其他人員,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7.互聯網C接受自律公約第26條。
征收人員不得利用行政部門、下屬機關或者其他任何機構或者個人的名義進行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