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沒有女性獲得戒指的節日,因為它不是壹個全國性的節日。國家規定休假待遇,婚假、陪產假、育兒假、護理假期間視為正常出勤,工資福利待遇照常發放。目前沒有法律強制規定女職工取環期間休假。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十六條
婦女在孕期、產期、哺乳期享受特殊勞動保護,並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獲得幫助和補償。國家保護婦女就業的合法權益,為因生育影響就業的婦女提供就業服務。
公民實行計劃生育手術,享受國家規定的假期。
2.計劃生育假和產假有什麽區別?
1.計劃生育假不僅僅是指女職工的產假,還包括婚假、女職工產假、宮內分娩、取環有聲、計劃流產有聲、引產等,女職工可以依法享受假期。
2.產假是指職業女性在分娩前後的休假待遇,壹般從分娩前半個月持續到分娩後兩個半月,晚婚晚育者可長達四個月。女員工生育時享受壹千零九十天產假。產假期間,用人單位不得降低其工資、解除或者以其他形式終止勞動合同。職業女性產假期間享受生育保險待遇,由社保統籌基金報銷相關醫療費用,發放生育津貼。職業女性不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