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復議決定有哪些法律效力?

復議決定有哪些法律效力?

壹是確鑿性,即具有不可變更的特征,申請人不得就同壹事實和理由再次申請復議;

二是可執行性,申請人和被申請人都必須履行復議規定的義務。申請人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訴訟,但訴訟期間不停止復議決定的執行;

第三,具有約束力。復議決定壹旦生效,具有無可爭辯的權威,當事人必須無條件按照決定的要求約束自己的產業。除非通過行政訴訟或其他法定程序,決定的內容不得改變。

法律依據:《行政復議法》第三十壹條行政復議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行政復議決定;但是,法律規定的行政復議期限少於60日。情況復雜,不能在規定期限內作出行政復議決定的,經行政復議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適當延長,並告知申請人和被申請人;但是,延長期限最多不得超過三十日。

行政復議機關作出行政復議決定時,應當制作行政復議決定書並加蓋印章。

行政復議決定壹經送達,即發生法律效力。

  • 上一篇:幫與不幫的道德思維是什麽?
  • 下一篇:高中收取借讀費合法嗎?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