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改名的流程和步驟如下:1。寫壹份更名申請;2.去街道或者單位開證明。如果學生去學校開證明,證明自己是學校的學生就行了;3.到戶籍所在地戶籍部門申請更名,填寫更名申請表,需加蓋戶籍專用章,由段警和所長簽字;4.在縣級戶籍部門簽字;5、公證,根據十六周歲以上公民的要求變更姓名需要公證的;6.在市公安局戶籍科簽字。如果妳不滿16歲,就沒有這壹步;7.回到戶口所在地的戶籍部門重新打印壹份新的戶口本。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壹)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由其父母或者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二)年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時,應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12條* * *自然人享有姓名權,有權依法決定、使用、變更或者允許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不得違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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