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陸法系的法國法和德國法都繼承了羅馬法。
2.西歐資產階級民事立法借鑒並發展了羅馬法的私法制度。
3.羅馬法中的許多原則和制度也被近代以來的法制所采納。
如果妳說的是羅馬法在歷史上的巨大影響,我來解釋壹下:
目前,世界上許多國家都參照羅馬私法模式建立了自己的法律制度。即使是主觀上沒有遵循羅馬法模式的國家,由於商品經濟關系法律調整的必要性,也不得不采用羅馬法中的壹些基本制度。
我國著名法學家周教授在《羅馬法原論》中對羅馬法產生重大影響的原因可以概括為:
1羅馬法是簡單商品經濟條件下的完善的法律體系,尤其是關於財產所有權和契約的規定,是由古典規範組成的調整商品經濟關系的法律體系。
羅馬帝國疆域遼闊。在鼎盛時期,它橫跨了三大洲:歐洲、亞洲和非洲。因此,其法律制度吸收了廣泛優秀制度的精華,並深深影響了廣大的歐洲地區。文藝復興後,羅馬法也復興起來,吸引了更多各地區的學生學習羅馬法。
主觀上是羅馬統治階級重視法律,尊重法學家,法律研究具有權威性的結果。
羅馬法本身在法理上是系統的、邏輯的、深刻的,有利於傳播。
中世紀拉丁語的廣泛使用和傳播有利於羅馬法的傳播。
當然,最根本的原因還是經濟原因。恩格斯曾說:“羅馬法是純粹私有制占統治地位的社會的生產條件和沖突的非常經典的法律表達,以至於後來的壹切法律都不能對它作任何實質性的改變。”(論封建制度的瓦解與民族國家的產生,18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