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作原理
我校調劑工作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質而不量”的原則,嚴格按照國家研究生招生管理規定確定的考生調劑基本條件和要求以及我校自主確定並公布的調劑要求和辦法開展調劑工作。
2.調整時間
我們學校的調劑工作是4月6日開始的。
3.調整專業
學位:法學理論、法制史、憲法學與行政法、國際法、經濟法、訴訟法(犯罪心理測試技術方向)、國家安全?理學、會計學、企業管理、技術經濟與管理、旅遊管理、網絡空間安全。
專業學位:法學(法學)、新聞傳播學、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理科、電子信息(網絡與信息安全)、電子信息(人工智能)、中文國際教育、藝術設計。
4.調整程序
(1)符合我校條件的考生已開始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系統填報調劑誌願。建議第壹誌願申請調劑到我校。
(2)我校研究招生辦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系統”中查找考生調劑信息,對轉入我校的考生條件進行審核,並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系統”向符合條件的考生發送復試通知。同意復試的考生應盡快回復“接受復試”。
(3)同意參加復試的考生按學校規定的時間參加復試,未按期參加復試者視為自動放棄資格。
(4)考生在接到我校通知後,必須在我校要求的期限內回復是否接受暫緩錄取,否則我校將取消“暫緩錄取”。
5.其他事項
我們學校的發藥系統鎖定時間設置為24小時。系統自動解鎖後,考生如未收到復試通知,可繼續填報我校或其他學校的其他誌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