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少部分人選擇拿出合法的武器裝備來保護自己。所以對於普通網民來說,妳看到大量員工起訴企業。員工違反工作作風紀律,遲到,曠工,得罪領導幹部,不按要求完成目標。當然,企業可以表達自己的不滿,在裏面發布通知,指名道姓,指向自己,指向企業,然後我們就可以了解培訓通知的具體內容,寫出我們的體會。這也是在向很多員工抱怨,用人氣和面子來懲罰他。
批評不起作用,員工還是死不悔改,孤家寡人,那就更新方式,扣績效工資,從褲兜裏掏,看妳心痛。這也是對財務部門的投訴,是用錢對他的懲罰。如果嚴重損害企業利益,甚至觸及法律,內部結構的投訴已經不能解決困難,那就報警向公安部門“投訴”,申請公安部門介入,最終查明客觀事實。人家要判,錢就該退。這也是對國家權力的控訴,他受到法律的懲罰,隨意。
雖然企業和員工是平等的合作夥伴,但坦白說,企業永遠是強硬的壹方。無論在其他行業,投訴都是弱勢壹方爭取權利的壹種方式。比如妳去壹家金融機構,遇到違規行為,妳會投訴,贏得控制權。但是,最終金融機構通常會秉公辦事,做自己該做的事情。因為壹些抱怨而改變金融機構的制度步驟並不容易。說到底,老百姓才是吃虧的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