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輪候住房型商品房,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壹)申請人以家庭為單位申請住房型商品房輪候,申請人配偶及18周歲以下子女與申請人列為* *,申請人18周歲以上子女不能與申請人列為* *(18周歲以下子女與申請人列為* *,不影響。年滿35周歲的單身居民可以個人名義申請輪候。
(二)申請人,* * *同申請人具有本市戶籍;非本市戶籍的現役軍人可以與申請人的配偶為同壹申請人。申請人未成年子女因就學遷出本市的,視為具有本市戶籍。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戶籍的居民(雙方已婚需為深戶),只能與申請人共同申報為* * *。
(3)申請人在本市參加社會保險(養老保險或醫療保險,不含少兒醫療保險,下同)並累計繳費5年以上(2011《深圳市住房建設管理暫行辦法》實施後補繳社會保險的時間不計入累計繳費時間)。申請人屬於《深圳市人才落戶暫行辦法》規定的人才,在本市參加社會保險累計繳納3年以上,不受本辦法規定的年齡限制;申請人、* *和申請人屬於殘疾人聯合會並被認定為壹、二、三、四級殘疾人,或者被民政部門認定為撫恤補助優撫對象的,不受繳納社會保險時限限制。
(4)申請人及* * *連同申請人未在本市購買過準成本價住房、全成本價住房、社會微利住房、全成本價微利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安居型商品房等任何政策性住房,未享受過住房補貼政策。
(五)申請人、* *及申請人在本市不擁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設用地)且在申請受理之日前五年內未在本市轉讓自有住房,或因離婚已分割自有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