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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少米的高邊坡需要專門的方案。

超過5米的基坑支護需要專家論證。對於開挖深度超過5米(含5米)的深基坑支護專項施工方案設計,必須註明支護的有效使用期限,並完善相關單位的專家論證和審批程序。配套方案未經論證批準的,不得發放施工許可證;對於超過支撐有效使用時間的深基坑,必須采取回填基坑等有效措施。

高邊坡工程邊坡支護方案設計完成後,建設單位應先組織專家進行現場踏勘,再對支護方案設計的安全性進行專項論證。

專家論證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壹)施工企業應當組織不少於5人的專家組對編制的安全專項施工方案進行論證和審查。

(2)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專家組必須提交書面論證審查報告,施工企業根據論證審查報告進行完善,經施工企業技術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後方可實施。

(3)專家組的書面論證審查報告作為專項安全施工方案的附件。實施過程中,施工企業應當嚴格按照專項安全方案組織施工。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十四條

城市人民政府應當組織編制城市總體規劃。直轄市的城市總體規劃由直轄市人民政府報國務院審批。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和國務院確定的城市的總體規劃,經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審核後,報國務院審批。其他城市的總體規劃,由城市人民政府報省或者自治區人民政府審批。

第十五條

縣人民政府應當組織編制縣人民政府所在地鎮的總體規劃,並報上壹級人民政府審批。其他鎮的總體規劃由鎮人民政府組織編制,報上壹級人民政府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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