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法
第七十九條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資金,屬於業主* * *。經業主同意,可用於電梯、水箱等部位的維修。維修資金的收取和使用應當公布。
甘肅省物業管理辦法
第十五條住宅物業、住宅區內的非住宅物業或者與單幢住宅建築結構相連的非住宅物業的業主,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專項維修資金。
專項維修資金歸業主所有,專項用於物業保修期滿後物業部位和設施的維修、更新和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擴展數據
蘭州市房管局物業管理處工作人員告訴記者,2009年之前,蘭州市並沒有強制規定收取房屋專項維修資金。
根據《住宅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和《蘭州市住宅專項資金管理實施辦法》,2009年65438+2月31後竣工的高層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為每平方米70元。
蘭州市質監局特種設備處相關負責人表示,住宅電梯的產權應屬於全體業主,電梯維護和更換費用也應由產權業主共同承擔。物業只能委托維修管理,維修費用可從物業費中適當提取。
但是壹旦電梯需要大修或者更換,最終還是要業主分攤。
據了解,目前需要更換電梯的小區基本都是90年代的建築。很多住宅小區沒有“房屋維修基金”,更換電梯的費用只能由業主共同承擔。
參考資料:
甘肅省人民政府-誰來承擔高層住宅更換電梯的資金
參考資料:
甘肅省人民政府-甘肅省物業管理辦法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