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爭論顯然把問題看得有點極端,因為現在的社會現狀是盜版猖獗,所以如果廣場提出買盜版要負法律責任,是很不得人心的。在場的評委和觀眾或多或少都應該買盜版。
所以我建議偷換概念,1。買盜版要付法律責任但現階段不應該實施,但不代表不應該實施(就像殺害未成年人要判死刑壹樣,但要明白,正方說的是必要狀態而不是現實狀態)。
當對方問“妳敢說沒買過cam-?”妳老老實實回答“是”,並補充“我當時買是因為不知道盜版的危害,後來就不買了。”如果對方接著問“既然是妳買的,要不要承擔法律責任?”然後妳回到妳的論點,說,“是的,但不是現在。如果以後盜版不那麽猖獗,我還是會買,所以我應該受到法律的懲罰。”
這場辯論對專業人士來說確實有點困難。感覺就是拿著真理卻沒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