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課程計劃中關於學科課時的規定,並考慮學科難度、課程容量等因素,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各科滿分確定如下:語文120、數學120、外語120(含聽力考試30、筆試90)、道德與法治60(含民族團結進步教育內容7)
物理筆試60分,化學筆試60分,生物筆試60分;物理、化學、生物實驗操作技能測試***20分;信息技術10分;體育與健康50分(其中過程考核20分,現場測試30分)。總分800。
考試時間表
按照“先學後考”的原則,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壹般安排在學年末進行。初中相關科目教學計劃完成後,及時安排學生參加學業水平考試,避免畢業時集中安排。
地理、生物等科目筆試安排在八年級末,道德與法治、語文、數學、外語、歷史、物理、化學筆試安排在九年級末。各科筆試時長為:語文120分鐘,數學120分鐘,外語120分鐘,道德與法治60分鐘。
生物實驗操作技能考試和信息技術考試安排在八年級下學期,物理與健康領域考試、理化實驗操作技能考試和考試科目安排在九年級下學期。具體考試(測試)時間和科目順序由各市統籌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