闖入高速公路的行人壹般都有責任,因為禁止行人上高速公路。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壹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壹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壹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10%的賠償責任。
在高速公路上撞人妳是否負責如下:
1.壹般情況下,行人在高速公路上違章活動,駕駛員的避讓措施無法做出或無效。行人全責,司機免責;
2.如果駕駛員違章,即使已經采取避讓措施,仍需承擔次要責任;
3.駕駛人有能力采取避讓措施而未采取或者未及時采取的,應當承擔與行人同等的責任;
4.如果行人只在應急車道內移動,司機違章,司機負主要責任。
綜上所述,行人和機動車撞上高速公路都要承擔責任。只有行人要負主要責任。機動車壹方沒有過錯的,可以承擔10%的賠償責任,也可以不承擔。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保險公司應當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1.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壹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的過錯比例分擔責任。
2.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壹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壹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壹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10%的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