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扣12分:酒駕、載客超過20、事故逃逸、車輛類型不合格;
2.扣6分:飲酒過量、在高路上停車、超速超過50%貨30%貨、高速公路倒車、暫扣危險車輛牌照、無證使用其他牌、能見度低違章;
3.扣3分:超載不到20%,載客超載不到30%;高速公路低速行駛,不準走人行橫道,不按規定車道行駛;
4.扣2分:路口亂穿馬路,慢行路段超車;開車不系安全帶有害接電話;
5.扣1分:無證使用燈具,未放置保險標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交通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
機動車駕駛人違反本辦法,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處200元罰款,並可吊扣12個月駕駛證:
(壹)駕駛禁止進入高速公路的機動車進入高速公路的;
(二)不按規定超車或者變更車道的;
(三)在高速公路上倒車、逆行或者掉頭、掉頭越過中央分隔帶的;
(四)不按規定停車的。
在高速公路上開車需要註意什麽?
1.在高速公路上開車要註意。進入高速公路路口前,要註意左邊來的車輛,也要註意控制車速。與前車保持安全距離後,進入高速公路,加速前進。
2.不要壹直占用最左邊的車道,因為很容易被左邊車道的超車;
3.在高速公路上要超車,絕對不能從右側超車,要從左側超車;
4.如果要在高速公路上變道,壹定要觀察路面的情況。可以通過後視鏡和側視鏡觀察後面和前面的車輛。具備變道條件後才能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