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校長是指在大學中擔任領導職務的人,其下屬單位是公立大學。按照我國現行法律,公立高校的教師隊伍通常屬於事業編制,不屬於公務員編制。具體來說,事業編制是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從集體經濟組織中分配或公開招聘,壹般按國家政策待遇,但不算公務員的人員。公務員是指依法設立的專門機構中直接負責國家工作的工作人員。所以大學校長壹般不屬於公務員編制。當然,如果校長還兼任政府部門的職務,比如市委書記、市長,也可以算是公務員。需要註意的是,大學校長雖然不是公務員,但在本所管理和服務大學的過程中,也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大學規章制度和其他有關規定。
大學老師是公務員嗎?高校教師壹般屬於事業編制,不屬於公務員編制。具體來說,高校教師的用人單位是公辦高校,按國家有關規定從集體經濟組織中劃撥或公開招聘,壹般按國家政策待遇,不算公務員。需要註意的是,高校教師雖然不是公務員,但在教學科研活動中,也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高校的規章制度。
大學校長壹般不屬於公務員編制,屬於事業編制。需要註意的是,無論是高校的校長還是教師,在管理和服務高校的過程中,都應當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高校的規章制度。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二條* * *本法所稱公務員,是指依法履行公職,納入國家行政編制,工資福利由國家財政負擔的工作人員。公務員是幹部隊伍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主義事業的中堅力量,是人民的公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