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促進商品價格過快上漲行為之壹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0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
明顯不公平的合同被認定為:
1.主觀上,壹方當事人應當具有利用對方當事人訂立合同時的輕率和無經驗,與對方當事人訂立明顯不公平的合同的故意。
2.客觀上來說,當事人之間應該是支付與待遇的不平衡或者造成利益的不平衡。
法律依據:
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
第七條,
經營者違反價格法第十四條的規定,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以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