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賄:高在電視劇《人民的名義》中被判18年有期徒刑。原因涉及多種犯罪。高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收受巨額賄賂,包括現任妻子收受趙瑞龍價值500萬元的別墅,以及高設立的信托基金。受益人包括高和高。
2.濫用職權罪:高濫用職權為請托人謀取利益,違反職務倫理和法律規範,如繞過公務員考試程序,直接安排某學校教師加入公務員行列。這種行為嚴重破壞了公平錄用的原則和公務員考試的嚴肅性。
3.徇私入黨:高在政治上形成所謂“韓幫”,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和政治規矩。
4.私德:高婚姻問題嚴重,拋棄原配妻子,與結婚,隱瞞組織。這種違反道德和法律的行為也影響了判決。
5.高是電視劇《人民的名義》中的壹個角色,由演員張誌堅飾演。劇中這個人物是韓棟省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也是侯亮平、祁同偉、陳海的導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