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告訴兒子不要養老是什麽程序?

告訴兒子不要養老是什麽程序?

不贍養老人需要的證據:

1,村委會等組織出具的書面證明;

2.雙方親屬、鄰居的證人證言;

3.各方的描述;

4.能夠證明贍養義務人未履行贍養義務的其他證據。

在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需要提交起訴狀、身份證和親子關系證明。

壹、子女不贍養老人如何取證?

子女不贍養老年人的,老年人可以通過下列方式取證:

1.鄰居、親戚朋友的證人證言,證明子女沒有贍養自己;

2.居委會或村委會工作人員的證明。除子女對老人負有法定贍養義務外,子女的配偶應當協助履行贍養義務。

根據我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及相關法律規定,老年人的子女有贍養老人的法定義務。

綜上,子女在壹地的,可以在子女所在地法院起訴,不在壹個轄區的,可以在老人所在地法院起訴;起訴索要贍養費,需要將所有子女列為共同被告,由法院依法判決。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074條

有經濟能力的祖父母有義務贍養父母已經死亡或者父母無力贍養的未成年孫子女。有經濟能力的孫子女和外孫子女,對子女已經死亡或者子女無力贍養的祖父母,有贍養的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第二十三條

老年人及其配偶有互相贍養的義務。被兄弟姐妹贍養的兄弟姐妹成年後,如果她有經濟能力,就有義務贍養沒有贍養人的老年兄弟姐妹。

  • 上一篇:離婚訴訟中夫妻分居,女方需要履行妻子的義務嗎?
  • 下一篇:2022年國考分數線是多少?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