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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離閉環管理要求

法律解析:隔離閉環管理是指申請人除了到使館指定的核酸檢測機構進行核酸檢測外,嚴格實行封閉隔離,本人不再與他人和外界接觸。閉環隔離管理至少應在登機前14天開始。我需要壹個人住或者在家工作。我不和任何人聯系,也不和別人壹起使用空間和文章。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九條。醫療機構發現甲類傳染病時,應當及時采取下列措施:

(壹)對病人和病原攜帶者進行隔離治療,隔離期限根據醫學檢查結果確定;

(二)對疑似病人,在確診前,在指定的陽院進行隔離治療;

(三)在指定場所對醫療機構內疑似患病的患者、病原攜帶者和密切接觸者實施醫學觀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預防措施。拒絕隔離治療或者擅自隔離治療的,公安機關可以協助醫療機構采取強制隔離治療措施。醫療機構發現乙類、丙類傳染病患者時,應當根據病情采取必要的治療和控制措施。醫療機構必須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對本單位被傳染病病原體汙染的場所、物品和醫療廢物進行消毒和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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