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267條
私人的合法財產受法律保護,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侵占、哄搶或者破壞。
私人合法財產的範圍如下:
1,合法收入。合法收入是指公民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通過自己的勞動或者其他方式取得的收入。如工資、獎金、稿費、利息、股份分紅、收受禮品等。
2.房子。主要指公民用於居住和生活的房屋。
3.存儲。儲蓄是指公民存在銀行或信用合作社的錢。除司法機關依法辦案需要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查詢公民的儲蓄。銀行和信用社有保密的義務。
4.日用品。比如衣服、食物、餐具、交通工具等。
5.文物。如書法、繪畫、陶瓷、古籍等有壹定價值的物品。
6.書籍和資料。如書籍、報紙、圖表等。
7.法律允許公民擁有的樹木、牲畜、生產資料和其他合法財產。如拖拉機和機床。
財產權是指個人對自己的財產享有控制、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力。財產權是人權的體現,是經濟自由的重要保障。財產權是法律保護的基本權利之壹,其保護程度和範圍是社會進步的標誌。
綜上所述,個人合法的私有財產是不能被他人侵占、掠奪和破壞的。如果個人的合法財產受到損害,可以直接報警或者起訴到法院。如果是非法獲得,那麽法律是不會保護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267條
私人的合法財產受法律保護,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侵占、哄搶或者破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