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第五十六條采伐林地林木應當申請采伐許可證,按照采伐許可證的規定進行采伐;采伐自然保護區以外的竹林不需要申請采伐許可證,但應當遵守森林采伐技術規程。
農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後個人所有的零星樹木,不需要辦理采伐許可證。
非林地的農田防護林、防風固沙林、護路林、護岸林、護岸林和城市樹木的更新和采伐,由有關主管部門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管理。
采挖移植樹木按采伐樹木管理。具體辦法由國務院林業主管部門制定。
禁止偽造、塗改、買賣或者出租采伐許可證。
第五十七條采伐許可證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發放。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應當采取措施,方便申請人申請采伐許可證。
農村居民采伐自留山和個人承包集體林地的林木時,由縣級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或者其委托的鄉鎮人民政府核發采伐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