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資企業不具備法人資格,但屬於獨立的法律主體。其性質屬於非法人組織,享有相應的權利能力,以自己的名義進行法律行為。
個人獨資企業的設立條件
(1)投資人是自然人
(二)有合法的企業名稱。
(三)有出資人申報的出資。
(四)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和必要的生產經營條件。
(五)必要的員工
獨資企業是指由壹個人投資經營的企業。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者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企業負責人是投資人本人。
企業負責人姓名應當與身份證壹致,不得使用化名。根據我國現行稅法的有關規定,私營企業取得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應按規定繳納私營企業所得稅。
特性
(1)企業設立和解散程序簡單。
(2)靈活自由的管理。企業主可以完全按照自己的意誌來確定自己的經營戰略,做出經營決策。
(3)所有者對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責任。當企業資產不足以清償債務時,所有者以其個人財產清償債務,有利於保護債權人的利益,但獨資企業不適合高風險的行業。
(4)企業規模有限。個人獨資企業有限的營業收入、所有者有限的個人財產、所有者有限的工作精力和管理水平都制約著企業經營規模的擴大。
(5)企業的存在缺乏可靠性。獨資企業的生存完全取決於企業主的人身安全,企業的壽命是有限的。在現代經濟社會中,獨資企業發揮著重要的作用。
參考:百度百科,個人獨資企業?個人獨資企業的單位性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