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殘疾證:智障人員需向當地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提交相關材料,經審核批準後,發放殘疾證。殘疾證是智障人員作為殘疾人的身份證明,智障人員可以享受相關的就業保障和福利待遇。
2.勞動能力鑒定:智障人士在就業前,需要進行勞動能力鑒定,以評估其對工作的適應能力。勞動能力鑒定以智力狀況、交流能力、記憶能力、勞動技能等綜合因素為依據。評估結果將決定智障人士可以享受的工作性質、崗位類型和工資待遇。
用人單位在錄用智障人員的過程中,需要遵守相關的政策法規,比如我國的《殘疾人保障法》、《勞動合同法》等。這些法律規定了用人單位應當提供的合理的工作條件、工資和福利,保護了智障人士的合法權益。同時,用人單位也有義務提供適合智障人員的工作崗位,為他們提供良好的工作環境和必要的輔助工具和設施。
簡而言之,智障員工需要辦理相應的身份手續,包括殘疾證和勞動能力鑒定。用人單位應當遵守相關法律法規,保障智障人員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