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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申請法律援助的條件是什麽?

條件如下:

申請法律援助的條件是當事人因經濟困難沒有委托訴訟代理人。因此,經濟狀況是申請法律援助時的重要判斷因素,而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設立的法律援助機構組織法律援助律師為經濟困難或特殊案件的人提供免費法律服務的壹種法律保障制度。因此,當事人在申請法律援助時,還應出具相關財產狀況證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五條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經濟困難或者其他原因沒有委托辯護人的,其本人或者近親屬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對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指定律師為其辯護。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聾、啞或者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沒有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通知法律援助機構為其指定律師辯護。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處無期徒刑、死刑而沒有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應當通知法律援助機構為其指定律師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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