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計入綜合收益的,計稅方法如下:
將全年壹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的金額,按月換算後的綜合所得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分別計算納稅。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年壹次性獎金收入×適用稅率-速算扣除
二。並入綜合收益,計稅方法如下:
個人所得稅按居民個人當月發放的獎金數額和工資薪金總額,采用累計扣繳法計算。
根據代扣代繳方式,個稅的計算公式如下:
累計代扣代繳應納稅所得額=累計本年應繳納稅前工資-累計個稅起征點-累計五險壹金個人部分-累計專項附加扣除。
本期扣繳稅額=(累計扣繳應納稅所得額×扣繳率-速算扣除)-累計扣繳稅額。
1,工資範圍在1-5000元之間,含5000元,適用的個人所得稅稅率為0%;
2.工資在5000元至8000元之間,含8000元的,適用的個人所得稅稅率為3%;
3.工資在8000-17000元範圍內的,含17000元,適用的個人所得稅稅率為10%;
4.工資在17000元至30000元之間的,含30000元,適用的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0%;
5.工資在3萬元至4萬元之間的,含4萬元,適用的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5%;
6.工資在4萬元至6萬元之間的,含6萬元,適用的個人所得稅稅率為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