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古代殺奸夫真的可以免死嗎?

古代殺奸夫真的可以免死嗎?

這個說法來自元朝的法律。當時就有這樣的制度。據說,當丈夫看到妻子與他人通奸時,他可以壹起殺死他們,這不僅是無辜的,也是有功的。但是,值得壹提的是,這項規定有三個前提條件。首先,他應該在強奸現場殺了他們倆。第三,他必須親自動手。如果他不遵守這三條規則,即使他不遵守,他也會殺了奸夫。

水滸傳裏好像有橋段,說潘金蓮和西門慶在曖昧,聽到有人敲門。結果西門慶嚇得趕緊鉆到床底下。後來潘金蓮讓他趕緊跑。其實這個規定體系在這裏就體現出來了,因為雖然水滸講的是宋朝,但是施耐庵是元末明初的人,所以他的潛意識也應該遵循這個規定。

但這壹制度在明清時期似乎得到了延續,只是在清末被廢除了。其實我個人覺得這種處罰已經超出了國家法律的範圍,有點自私。這無疑是違反國家法律的。雖然通奸應該受到嚴厲的懲罰,但是更適合由國家法律公正的懲罰,而不是這種可以在民間私下執行的懲罰。

但是,自古以來,似乎就有壹種說法,抓壹個強奸就要抓壹對人,這種不正當的性關系古往今來都是非常可恨的。這裏應該沒有男女之分,但是不知道為什麽,隨著時代的發展,人們似乎還是對女性更加苛刻,而對男性更加寬容。他們私下認為,會做這種事的男女都是品行有問題的人,都應該接受社會的譴責。

  • 上一篇:公司律師和顧問費用
  • 下一篇:如何看待他們用196賬戶操縱股價被罰壹百萬,損失3億多?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