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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寫的借條有法律效力嗎?

個人借條不具有法律效力,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借條無效:

1.與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簽訂的借據無效;

2、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違背公序良俗簽訂的借條無效;

3.惡意串通簽訂的借條無效。

欠條超過訴訟時效怎麽辦?

1.在超過訴訟時效期間,通過友好協商,盡量促成雙方就原借條、借條達成還款協議。雙方就原債務達成還款協議的,該還款協議屬於新的債權債務關系,應受法律保護;

2.如果超過訴訟時效,雙方無法協商,壹方債權人可以考慮向另壹方發出到期還款通知。債務人在通知書上簽字或蓋章的,視為對原債務的重新確認,債權債務關系受法律保護。

綜上,借條的效力是指借條的訴訟時效,借條的訴訟時效不影響借條的效力。只要是合法簽字有效的借條,無論多長時間,借條本身都是有效的。時間只是保證是否超過訴訟時效,是否會受到法律保護的問題。至於借條的訴訟時效,就像民間借貸的訴訟時效壹樣,要看是否約定了還款時間。規定還款日的,訴訟時效從還款日的次日起計算兩年。沒有約定返還時間的,最長訴訟時效為20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從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和債務人知道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但是,自權利被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特殊情況下,人民法院根據權利人的申請,可以決定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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