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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以公司名義借款誰負責?

員工以公司名義借款,如果是公司授權,公司負責。或者構成表見代理,公司也有責任。但如果員工是無權代理人,公司拒絕追認他的借款行為,員工要對此負責。

以公司名義發放的個人貸款的責任主體如下:

1.經公司依法授權的,由公司負責;

2.公司也對表見代理負責;

3.如果個人是無權代理人,公司拒絕追認他的貸款行為,個人要負責。

公司貸款需要什麽資料?

1,企業營業執照;

2.組織機構代碼證;

3.國稅證;

4.開戶許可證;

5.貸款卡(從人民銀行領取申請表,然後在企業基本結算賬戶開戶銀行蓋章);

6.連續兩年經審計的年度財務報表+最近壹期未經審計的月度財務報表。

公司貸款註意事項:

1,資產負債率不超過60%(包括妳申請的貸款金額);

2.在財務報表中,年度經營凈現金流量不應為負數;

3.利潤不能為負,凈利潤率要在10%以上。

4.貸款額度的審批壹般不超過妳上壹年度銷售收入的30%。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百六十二條代理人在代理權限內,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被代理人發生效力。

第171條。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繼續代理的,未經被代理人追認,對被代理人不發生效力。

相對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予以追認。委托人未聲明的,視為拒絕追認。在行為人實施的行為被追認之前,善意相對人有權予以撤銷。撤銷應通過通知進行。

行為人實施的行為未被追認的,善意相對人有權要求行為人履行債務或者要求行為人賠償其所遭受的損害。但是,賠償範圍不得超過被代理人追認時相對人可以獲得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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