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車輛年檢標準是新車仍在6年以內,可以免檢兩次(每兩年需要申請檢驗標誌,不需要車輛上線檢驗);第六年和第八年,車輛在檢測線測試。
對於車齡超過10的私家車,仍執行原檢驗周期,即10至15壹年1次,車齡超過15壹年1次。機動車所有人可以在機動車檢驗期限屆滿前3個月內,向註冊地車管所申請檢驗合格標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十六條機動車自註冊登記之日起,應當在下列期限內接受安全技術檢驗:
1.營運5年內客車每年檢驗1次;5年以上,每6個月1次;
2貨車和大中型非營運客車10年內每年檢驗1次;10年以上,每6個月1次;
3.小型和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內每2年檢驗1次;6年以上,壹年1次;15年以上,每6個月1次;
4.摩托車4年內每2年檢驗1次;4年以上,壹年1次;
5拖拉機等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
營運機動車在規定的檢驗周期內通過安全技術檢驗的,不再重復進行安全技術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