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護國家安全,堅持預防為主、標本兼治,把專門工作和群眾路線結合起來,充分發揮專門機關和其他有關機關維護國家安全的職能,廣泛動員公民和組織,依法預防、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維護國家安全,要堅持互信、互利、平等、協作,積極開展與外國政府和國際組織的安全交流與合作,履行國際安全義務,促進共同安全,維護世界和平。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第十壹條,中國公民、壹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政黨和人民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社會組織,都有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和義務。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不容侵犯,不可分割。維護國家主權、統壹和領土完整是包括港澳臺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的共同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