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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農地分配有關的法律

法律分析:耕地分配的相關法律如下: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耕地承包期為30年。草原承包期為30至50年。林地承包期為30至70年。前款規定的耕地承包期再延長三十年,草原、林地承包期按照前款規定相應延長;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耕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草原承包期為30至50年。林地承包期為30至70年。前款規定的承包期屆滿,土地承包經營權人應當依照農村土地承包的法律規定繼續承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壹條承包期為30年。草原承包期為30至50年。林地承包期為30至70年。前款規定的耕地承包期再延長三十年,草原、林地承包期按照前款規定相應延長。《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二條* * *耕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草原承包期為30至50年。林地承包期為30至70年。前款規定的承包期屆滿,土地承包經營權人應當依照農村土地承包的法律規定繼續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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