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條第二款規定,侵入住宅罪,是指違背住宅內成員的意誌或者沒有法定依據,進入公民住宅,或者經請求拒不退出的行為。司法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犯前款罪的,從重處罰。
非法闖入的證據
1.在家裏安裝壹個隱藏的攝像頭。
在家裏安裝隱藏的攝像頭,作為入侵者的視頻證據。因為法律強調證據,只有證據確鑿,犯罪分子才能無話可說。有理有據,不僅有理有據,而且有事實依據支撐,才能有效保證自身利益不受侵害。攝像頭的位置要對犯罪分子隱藏,安裝位置要選好。經常去的地方是獲取可靠影像證據的首選。
2.如果有人闖入民宅,要及時記錄取證。
發現有人入室行竊,要及時記錄取證。還有很多破門而入的情況。如果和破門而入的人有語言交流,要盡量把與對方的交流和爭執記錄下來,作為可靠的錄音證據,從而形成有力的法律依據。註意,錄音必須清晰,才能作為有效證據使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條非法搜查他人身體、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犯前款罪的,從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