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工廠員工從進廠之日起必須多久簽合同,按勞動法買社保?

工廠員工從進廠之日起必須多久簽合同,按勞動法買社保?

用人單位應當在勞動者入職壹個月內與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為勞動者辦理社保手續,購買其社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壹個月不滿壹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應當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每月向勞動者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及時履行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的義務。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即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社會保險登記。自行申報後,用人單位應當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除因不可抗力等法定原因外,不得緩繳或者減繳。用人單位未按時繳納社會保險的,社保征收機構應當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用人單位逾期未繳納或者補繳社會保險費的,社保經辦機構可以向其開戶銀行或者其開戶銀行查詢,並可以向縣級以上行政部門申請劃撥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保征收機構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提供擔保,並簽訂緩繳協議。

  • 上一篇:個體工商戶的責任是無限的嗎?
  • 下一篇:2022年江蘇高考分數線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