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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借條怎麽寫有法律效力?

合法的工程款借據需要包括工程名稱、地點、發包人、承包人、工程總額、單價、已完成工程量、工程總額、已付金額、未付金額、約定付款時間、正確名稱、時間、地點等基本內容。加上時間,對方簽名,公司專用章。

借條是向別人借錢時寫給對方的紙條。錢和貨退回後,如果收回,紙條就作廢或撕毀。如果沒有欠條,別人可以違約。打白條的原因是多種多樣的,凡是能用錢償還的債務都可以產生白條。

有註明還款期限的借據和欠條,訴訟時效為自註明還款期限之日起兩年。未規定還款期限的,借款人出具借條後20年內不主張權利的,出借人將失去訴訟勝訴的權利;但自借據出具之日起兩年內不主張權利的,將失去打贏官司的權利。

欠條的書寫需要以下內容:

1.債務人和債權人的身份信息;

2、欠款的數額、用途;

3.是否支付利息;

4.是否約定還款日期;

5.債務人簽字確認,公司蓋章;

6.寫借條的時間到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470條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壹般包括以下條款:

(壹)當事人的姓名和住所;

(二)標的物;

(3)數量;

(4)質量;

(五)價格或者報酬;

(六)履行的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第壹百九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壹,訴訟時效中斷的,從中斷和有關程序終止時起重新計算:

(壹)債權人向債務人提出履行請求;

(二)債務人同意履行義務;

(三)權利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

(四)具有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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