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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章的授權範圍

法律分析:1,處理與相關部門的日常普通信函往來;2、2、不涉及經濟和負債性質(如合同、負債和金融抵押等。)屬於法律關系;3.如發現上述違規行為,我公司將有權收回工程章,承包商負責人將承擔壹切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4.本委托書壹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九十三條建設工程的施工合同無效,但建設工程驗收合格的,可以按照合同對工程價款的約定折價補償承包人。

第八百零六條承包人將建築工程轉包或者違法分包的,發包人可以解除合同。發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不符合強制性標準或者未履行協助義務,致使承包人無法進行施工,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未履行相應義務的,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後,已完成的建設工程質量合格的,發包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相應的工程價款;建設工程竣工質量不合格的,參照本法第七百九十三條的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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